导读:司机竟以这种罪名刑拘,还有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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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高速的你在过ETC收费站的时候,看着慢慢抬起放下的栏杆,是不是也曾有过一脚油门轰过去的想法?甭说,还真有人这么干,只不过这位连ETC都没有……
前些天,京港澳高速郑州收费站的人员发现一辆棕色轿车在通过ETC下站时存在异常。
根据ETC系统使用说明
ETC使用车距应保持在20米左右
而当时这辆车监控显示车间距不足一米
拦截以后警方伸手示意停留
但是该车并未停留并且直接闯关下道
随后收费站人员向高速交警报案
经调查,该车从2017年3月到2017年6月共有74次异常记录只有上站信息没有下站信息,6月26日交警将嫌疑人刘某拘留,据刘某供述,刘某常年从事非法客运生意,为了节省开支,故意利用ETC系统缓慢的漏洞,故意偷逃过路费。据统计刘某偷逃金额共8000元,同时也因逃避过路费面临7000余元的罚款,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不知道各位车友注意没注意到,刘某的涉嫌的罪名居然是盗!窃!罪!
以下是法律普及(敲重点)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我们的老刘过路高速应缴纳而不缴纳过路费,是侵犯了高速公路管理收费方的应得财产,并且达到一定数额,所以涉嫌了盗窃罪哦。而盗窃罪在法律上的意义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侵犯他人占有物,归为己有或者他人所有,老刘上高速实际上就是与高速公路收费方形成合同关系,应交过路费而不交,其实就是赖掉债务,侵犯了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
小编总结
先不说现在工作人员发现漏洞可能已经采取相关措施补救,就是之前小编也听很多朋友说过见到一些企图模仿老刘操作失败堵住ETC的案例,害得大家耽误时间,罚款不说,搞不好还会获得“盗窃罪”的成就!在这里小编也奉劝想过模仿老刘的各位还是当个警示吧,万不能因为一时的好奇或投机取巧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