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还需要出示执法证?
这可能是很多小伙伴根本想不到的问题。
不过现如今,
随着各种“车费路霸”与不法分子的出现,
开始变得重要起来。
另外,
还有很多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并不是很规范,
也让不少小伙伴起疑。
还有那么一群违法者,
却以要求警察出示执法证为由,
堂而皇之的顾左右而言他,
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并恶人先告状唯恐天下不知。
这样一来,
就有个问题,
警察的执法证,
到底是什么?
到底有没有必要出示执法证?
或者说,
要求出示执法证就是矫情的的体现?
多此一举吗?
这种要求是否有法可依呢?
既然我们一直以来都在要求依法治国,
那么就从法律上来看看,
是否有法可依吧!
《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规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件,
可以当场盘问、
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
应当按照规定着装,
佩带人民警察标志,
持有人民警察证件,
保持警容严整,
举止端庄,
指挥规范。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从以上可以看出,
出示相应证件表明身份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不过有时警察证就等同于执法证。
如果警察已经出示了警官证,
还一味要求出示执法证,
就显然是矫情了。
那么,辅警执法呢
辅警是没有警官证的,
所以辅警执法,
通常要由带队的执法警官
出示自己的警官证表明身份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