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19时21分许,一辆重型半挂载重牵引车行经兰海高速兰临段一处17公里长下坡路段时,因驾驶人频繁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与前方收费站排队等候的多车相撞。
事故造成31车受损,15人死亡、44人受伤。
在国内,连续、长距离下坡路段常被人们称为“死亡路段”,类似事故并不鲜见。
据中国商报报道,仅兰海高速2004年开通以来,这段“夺命17公里”陡坡路段就至少造成66人死亡。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约专家官阳认为:
这次事故暴露出道路设计和收费站选址问题、收费技术落后导致的收费站排队拥塞问题、多次发生严重事故而没有得到有效整改等很多有代表性的问题。
但是,要想完全避免这些问题、在短期内全部改造所有类似长下坡隐患路段也是不现实的。
针对这样的连续长下坡路段的公路事故,在线型、坡度、收费站位置设置等方面一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防范事故主要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重点考虑。
一、打造“自诠释道路”,“积极引导”驾驶人做正确的事
自诠释的道路,就是要用积极引导的办法,设法在视觉方面吸引和控制驾驶人的注意力,及时告诉驾驶人该怎么做。
兰海高速多车相撞事故,制动失效后车速加快,驾驶人惊慌失措,错过了收费站上游最后一个紧急避险车道,导致事故发生。
如果提前通过视觉控制与引导告诉司机在哪里要控制车速,控制什么样的车速,在哪里要控制什么样的车距,在哪里要检查刹车等,事故或许就能有效避免。
二、尽可能减少会引起驾驶人突然改变驾车状态的因素
很多事故的起因,都与出乎意料的非常规因素打乱了基于心理预期建立起来的一连串自动化动作有关,这种突然出现的状况,导致了驾驶人的“磕绊”。
像这样的持续长下坡、多弯道的路上,有两个非常典型的突发事件就是“变道超车”和“弯道疾驰” ,这会使行驶速度和车距发生突然改变,导致前方或后方车辆的驾驶人措手不及,更频繁地使用刹车。
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关键有三个:一是控制车距,二是控制车速,三是抑制危险的变换车道行为。
可以通过标志和标线技术,在路面、路侧提供更清晰准确的参照物。
抑制超车行为,我们就需要在标志标线上做功课,一方面设置禁止超车标志,另一方面改变行车道的标线形式,用实线代替虚线,还可以增加隆声带来强化这种提示。在危险路段前,一定要禁止超车。
在限速方面,在设置降速限制时,也要每隔300-800米做一次降速提示,逐级降低车速,为的就是给驾驶人车速逐级降低、路况逐渐复杂的提示,是道路路况的一种“自诠释”方式。
美国的国家标准要求,限速标志要每2英里(3.2公里)设置一次,以便让驾驶人有持续的限速意识。
三、结合长下坡等道路情况 加强对货车的积极引导和管理
在实际中,大货车长下坡刹车失灵的事故并不鲜见,这些都催促我们要检视我国目前的货车技术标准要求、监督检查机制以及驾驶培训机制。追求发展速度,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
此外,还应该设法结合道路条件进行一些改善:
一是要在路上提示驾驶人避免刹车过热,尽量使用液力缓速器;
二是要在刹车开始过热的路段,设置醒目和容易使用的降温区,强制车辆进行降温;
三是国家应该考虑在这类货车上安装刹车系统温度传感器的可行性,给驾驶人明确报警提示。
在特别危险的一些地方,应考虑设置强制要求大货车进行临时停车降温或检查后再通过的设施,这样做也许会牺牲更多效率,但如果没别的方法,也比冒险更值得。
在紧急避险车道之前,设置充分的预告设施,告诉驾驶人在哪个位置就应该检查刹车了,而不是让驾驶人一路往下开,等错过了紧急避险车道才发现刹车失灵。
四、提升驾驶培训质量 培养驾驶人的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
长下坡公路不是中国独有,但这种路上的事故之多却是中国独有的。
道路是危险的,在国际上,有公认的三个级别的安全对策方法:消除、减轻、警告。
也就是说,能消除的一定要消除,消除不了的,要设法减轻(路侧障碍物前增设导轨型护栏就是一种减轻方式),减轻也做不到的,就要有充分的警告,让驾驶人能设法保护自己,少犯错误。
长下坡路的危险,消除不易,但减轻和警告,应该是可以尽量去做的。
作者 | 官阳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约专家